核心提示:“我们上学的那个年代,谁要是跟不上课程进度,放学后老师会主动叫学生到办公室补课。要是哪个学生学习成绩突然下降,老师还会到家里做家访,及时了解学生的情况。现在我的孩子已经上初三了,从来没有听说过老师给他们在课后辅导过,想补课就得花钱!”针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家长吴女士感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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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师做有偿家教由来已久,时下已发展成一种潜规则,成为公开的秘密,更有人说这也是很多在职教师“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那么,在职教师做有偿家教在兰州是怎样的现状?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事件:报上打广告联系“业务”
翻开兰州的各家报纸,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信息比比皆是。还有一些家教中心专门提供名校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信息。记者随后拨打了广告上留下的联系电话询问。
记者:张老师,我妹妹上高三,想补习数学可以吗?
张老师:完全可以,我是兰州某高中的在职教师,主要就是给高中学生补课,数理化都可以。
记者:怎么收费?去哪里补课?有多少学生?
张老师:一小时40元,一星期有两个小时数学课,我在南关有一套房子专门用来补课。来补课的学生很多,最好赶紧决定,不然就没有位子了!
随后,记者与另外几个老师联系,他们均表示都是在职教师,保证上课质量,并且有固定的补课地点,唯一不同的就是收费不等,大多在30-50元之间。
一名教育中介公司的员工告诉记者,他们手中有很多学校在职教师,甚至有高级教师,就是收费比较高。
据知情人士说,有偿补课的收入远比在校的工资高。例如一位家教老师,带10个学生一周4小时课程,按照一小时30元收费,该老师的月收入就达到4800元,是他工资的2倍多。
调查:租房做教室“辅导”学生
那么,这些设立在学校之外的课堂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记者以家长找家教为由联系到了自称是在职教师的李老师的补习班,要求旁听初三的数学课。10月26日晚上7点30分,记者按照事先约定来到滩尖子附近的一栋居民楼旁,然后跟着李老师来到他简单的“教室”:客厅的墙上挂着一个不大的黑板,上面还有上次家教写的化学分子式。李老师告诉记者,他家是西固的,在雁滩附近的一所中学当老师,所以就在这里租了一间房暂住并当教室。
不一会儿,五六个初三学生陆续赶到李老师的住处,晚8点,李老师准时开课。一名姓王的同学告诉记者,李老师讲课非常好,这学期一开始她就来了,自从补课后,数学成绩明显提高。
家长:无奈才让孩子去补课
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几位家长,竟有一半家长认为现在学生的学习很紧张,竞争这么激烈,不补课不行,如果不想办法让孩子赶在别人前面,就是父母对孩子不负责任。
有两位家长则告诉记者:“老师不仅给学生传授知识,更肩负着让学生学会学懂。学生也应该把问题带在课堂,解决在课堂。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些老师讲课照本宣科,让学生们一知半解。于是,家长们无奈将孩子们送进补习班。难道只有在老师家里才能听懂、理解课程、提高成绩吗?”还有家长认为,许多孩子因为进了补习班,上课就完全没有了负担,总是依赖课后补习,养成上课不听不问、课后补了再补的坏习惯。
政协委员:有偿家教弊大于利
城关区一位政协委员认为,在职教师做有偿家教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公平的教育环境。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许多在职教师热衷于课外辅导,势必影响到其正常的教学工作。同时,也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老师课外辅导一般按每门课每小时30元收费,一星期补课2—4次,每次两小时,无形中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而且教师在自己家中或租借教室开班补课,属于经营活动,但是其从未缴纳过个人所得税,属于偷漏税的违法行为。
再者,课外辅导的教育成果难以评估和监督。 记者罗嫣党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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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即将出台规定
规范教师有偿补课行为
早在2007年兰州市城关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上,政协委员就提出关于“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建议”,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建议中提到:政府、教育部门应尽快制定有关禁止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章制度,明确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课外兼职是违规行为,制定惩罚措施。
让人欣慰的是,政协委员的提案得到城关区委的高度重视,并转交区纪委监察局、教育局共同办理,并拟定《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准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
记者近日也从兰州市教育局得到消息,目前兰州市正在拟定《兰州市教师行为规范若干意见》,其中也涉及到关于在职教师做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