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唐学仁 唐明 为您报道 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一些娱乐城不仅撕毁交警开出的罚单,还以向个别出租车司机出售在其门口候客权的形式,按月收取高达百元乃至数百元的“保护费”。这种行为流行在一些娱乐场所,已经成为约定俗成。而不支付这笔费用,却坚持在娱乐城门口停车候客的出租车司机,将遭到“修理”。昨日,一位已经洗手不干的娱乐城保安,向记者揭开了黑幕的一角。
娱乐城保安的“任务”
昨日,本报报道了娱乐城为了利益,撕毁罚单隐瞒车主的行为,同时对娱乐城向在其门前拉客的出租车司机征收“保护费”的不正常现象也给予了关注。事实上,对于一些娱乐城征收“保护费”的情况,记者已经做了一些调查,但没有一家娱乐场所的老板愿意承认此事。
关键时刻,一位热心读者主动联系本报记者,声称其在娱乐场所做过“内保”,虽然已经金盆洗手,但对娱乐城的一些黑幕“颇为了解”。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读者向记者透露,去年12月,他应聘到广场西口某娱乐场所做“内保”。
所谓的“内保”就是在娱乐场所内部维持秩序的人。在娱乐场所门口维持秩序的保安就是“外保”,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清理停在门口却没有交钱的出租车。据他说,“保护费”的收取都是在老板的授意下进行的。营业期内的每晚9时,都会有一名“外保”带着几名保安在门口执行“任务”。如果有司机停车,保安就立即上前让司机交钱,司机交钱后,由保安当场将车号和司机姓名以及电话登记下来,不交钱者立即被清走。保安负责安排交了钱的出租车按先后顺序排列。有客人下楼乘车,排在前面的出租车拉客人先走,排在后面的继续等候。
不听话的司机会被“修理”
这位读者称,他只做了几天“内保”就因为大门口缺人手而被调去当了班长,每天晚上9时过后,班长的主要工作就是用对讲机指挥外面的保安维持门口的秩序,为交了“保护费”的司机排号,并赶走不交钱又想在此拉客的出租车。
“我们开始也担心会有执法部门前来监管,后来发现这种担心没有必要,因为晚上很少在娱乐城的附近看见执法人员。即使偶尔有人来问,我们也不会承认有这事,老板更不会说出实情,我们还知道,市内好多有名气的娱乐场所都这么做,我们的顾虑就被完全打消了。”他说。
望着眼前这位身材并不强壮的小伙子,记者不禁产生这样一个疑问:以他的实力,能让那些不交钱的出租车司机乖乖听话吗?
然而,他的回答让记者的担忧显得有些多余。“一些未交钱的司机明白其中的奥妙,我只须一个手势,他们就会驾车离去,但有些司机不管这一套,在没有交钱的情况下还硬要停车,对于这样不识好歹的人,人多势众的保安们就会将他拉下车‘修理’一番。”
“既然这份工作如此地轻松惬意,你为什么会洗手不干呢?”对此,这位读者显得有些尴尬,他认为,这样的工作虽然看起来不错,但毕竟是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的。他表示,自己之所以离开这个行业,之所以向媒体透露此事,都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
“卖点”带来的治安隐患
向门前拉客的出租车收取“保护费”,是指餐饮、娱乐、宾馆等场所将在其门口候客的权利出售给个别出租车司机的行为,也有人称之为“卖点”。
这些“卖点”行为有的属娱乐场所所为,有的则是保安的个人行为,但是如果出租车司机不支付这笔费用,就不得在该场所门口停车候客,否则将被“修理”。
“卖点”这一现象是某些娱乐场所和出租车司机之间公开的秘密,经常成为他们之间矛盾和冲突的焦点,也是一种治安隐患。
多年来,有关部门就这一问题进行过多次打击,但仍有部分娱乐场所在向出租车司机强行“卖点”的同时,公然用暴力手段“教训”“不守规矩”的出租车司机。
一些出租车司机对这样的行为十分愤慨,他们说:“在管理部门打击非法行为的同时,也有个别出租车司机为了自己的一点小利,不仅屈从于不法者,还和不法行为密切配合,助长违法者的气焰,伤害了大多数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和感情。”他们都把希望寄托在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力度上。





